本公约各缔约国,
认识到通过协议确定某些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则是合乎需要的,
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公约,并已协议如下:
第Ⅰ部分 总 则
第Ⅰ条 定 义
在本公约中:
1.“承运人”,是 指由其某本人或以其名议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托从事此项工作的任何其他人;
3.“托运人”,是指由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是由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如果货物是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装运工具集装,或者货物带有包装,而此种装运工具或包装系由托运人提供,则“货物”应包括此种装运工具或包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将货物从一个港口运往另一个港口的合同;但是,对于既涉及海上运输又涉及某些其他运输方式的合同而言,只有在其涉及海上运输时,才应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认识到通过协议确定某些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规则是合乎需要的,
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公约,并已协议如下:
第Ⅰ部分 总 则
第Ⅰ条 定 义
在本公约中:
1.“承运人”,是 指由其某本人或以其名议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
2.“实际承运人”,是指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运输或部分货物运输的任何人,包括受托从事此项工作的任何其他人;
3.“托运人”,是指由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任何人,或是由其本人或以其名义或代其将货物实际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人的任何人;
4.“收货人”,是指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5.“货物”,包括活动物;如果货物是用集装箱、货盘或类似装运工具集装,或者货物带有包装,而此种装运工具或包装系由托运人提供,则“货物”应包括此种装运工具或包装。
6.“海上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据以将货物从一个港口运往另一个港口的合同;但是,对于既涉及海上运输又涉及某些其他运输方式的合同而言,只有在其涉及海上运输时,才应视为本公约所指的海上运输合同。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