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存货清查,又称存货盘点,是指通过对存货实物运用盘点的方法来确定存货实有数的一种方法。在实地盘存制度下,存货清查的目的在于确定库存存货的数量,在此基础上来确定库存存货成本和发出存货成本。在永续盘存制下,存货清查的目的主要在于确定存货的实际数和帐存数是否相符,从而确定库存存货的实际数量和成本,保证存货价值信息的客观真实性。
企业每次存货盘点后,应该盘点的真实数据与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数据相核对,对于存货的盘盈盘亏按照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海关法规的规定,合法的进行处理,做到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处理后的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要与会计存货明细帐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同时还要与报关员的海关合同备案帐的数据进行核对,出现小的差异属于正常情况,出现大的差异要认真分析原因进行及时处理。
四、编好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和海关合同备案帐的对照表和换算表是做好海关六套帐的关键
(一)、认真编好海关仓库存货实物明细帐明细分类与海关合同备案帐粗分类帐的对照表
海关六套仓库帐是企业仓库存货实物帐,必须对所有不同规格的原材料、所有不同类型的产成品都要一一入帐,是什么就登记什么。企业具体的品名、规格的实物,十分繁杂,有的企业不同品名、规格的材料达上百种,甚至上千种。根据存货实物帐的特点,对纷纭繁杂的存货,应当有什么就登记什么,有多少就登记多少。但是,企业在海关合同备案的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是粗分的大类别,每一大类别在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所登记的具体品名、规格就达几十种,甚至上百种。以进口料件为例,为了处理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和海关合同备案帐的关系,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登记的众多的品名、规格的具体材料,都要与海关合同备案粗分的大类别材料相联结。例如:企业在海关合同备案的A类材料,而在海关“进口原料进出仓帐”中具体品名、规格达200种(假定为A1、A2、。。。 。。。A200),则海关合同备案A类材料数量就等于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A1至A200之和,这就要求企业必须编制企业海关合同备案存货粗分类的大类别与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具体的不同品名、规格存货进行相对应的对照表。如果今后海关要检查A类材料,就可以检查“进口原料进出仓帐”的A1至A200材料即可。如果企业没有编制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具体品名、规格明细分类与海关合同备案综合的品名、规格粗分类对照表,即使企业按照海关相应规定做了海关六套帐仓库存货实物帐,在某一时点的库存存货实际数与向海关备案计划数差异到底有多大,企业根本无法可知,海关机关到企业检查时也无法进行检查和核对,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
(二)、认真编好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量、重量单位换算表。有的企业在向海关合同备案中的数量、重量单位为公斤,而仓库人员、车间人员和会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存货则采用个、件、台为单位。如果企业没有编制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量、重量单位换算表,海关六套帐入帐的数量、重量单位不以海关合同备案所核数量、重量单位为准,将会导致以下恶果:
首先,违背海关法规的有关规定而收到的处罚
深圳海关下发的深关调(2002)190号《深圳海关关于对企业帐簿、单证设置管理规定》,明确要求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中的数量、重量单位应以海关合同备案所核单位为准。如果企业在做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时,没有编制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量、重量单位换算表,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的数量、重量单位与海关合同备案数量、重量单位不一致,海关将认定未按海关规定编制帐簿。根据深关调(2002)190号文规定,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未按照规定编制帐簿,保存有关单证(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的,海关将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整改不符合海关要求的,海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稽查条例》第三十条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取消集中报关便利措施,甚至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其次,企业无法说清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出现的严重差异而受到处罚
当海关来企业检查时,由于企业没有编制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量、重量单位换算表,致使某一时点的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据将会出现严重差异,企业也无法向海关机关陈述清楚,海关将根据“出现严重差异”的事实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对企业的帐簿管理混乱,帐簿、单证资料不能真实、有效的反映进出口业务情况的;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拒绝提供有关帐簿、单证资料,致使海关无法监管的,海关对该企业实行C类管理。
五、企业是否处理好三套存货帐的关系是衡量海关六套帐做得好坏的重要标志
外资企业的存货,一般要设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会计存货明细帐和和海关合同备案存货帐。这三套帐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是仓库人员做的存货实物形态数量、重量帐,会计存货明细帐是会计人员做的侧重于存货的价值形态金额帐,海关合同备案帐是企业进出口存货在海关的备案帐,如何做好这三套帐的联结和处理好这三套帐的关系,这是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做得好坏与否的重要标志。
(一)、正确处理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会计存货明细帐的关系
海关仓库存货帐是根据《深圳海关关于对企业帐簿、单证设置管理规定》的要求,海关进出口货物从海关监管的角度而设置的仓库存货实物帐;而会计存货明细帐则是根据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会计核算的角度而设置的会计存货明细帐,而且在帐簿内容和格式上均有很大区别。但是,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和会计存货明细帐两者之间有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必须有机的统一,这就必须将海关六套仓库帐与会计存货明细帐进行有机的联结。
海关六套帐是存货实物形态表现,会计存货明细帐是存货价值形态表现,是同一存货的不同表现形态,因此,从存货的数量、重量而言,同一时点海关六套帐数据、会计存货明细帐数据与同一时点仓库存货实有数必须一致,做到帐实相符;同一时点海关六套帐数据与会计存货明细帐必须一致,做到帐帐相符。
(二)、正确处理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的关系
1、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完全一致是假帐
企业向海关备案的某一时期的进口料件和出口产品,其料件构成、每种材料生产某种产品的单位消耗定额和每种料件的自然损耗率,是企业向海关申报的计划数,而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的进仓、出仓和结余数据是反映仓库存货实际发生数,计划数据和实际发生数据不可能完全一致,基于某种原因,某一时点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的数据与海关合同备案帐数据不可能完全一致。如果企业在某一时点把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的数据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做的完全一致,违背了客观存在的事实,海关机关检查时将必然认定为假帐,按假帐进行处理。根据深关调(2002)190号文规定,企业向海关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拒绝、拖延向海关提供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的,海关可以要求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稽查条例》第二十九条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关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出现小的差异属于正常情况
某一时点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帐面数与报关员在海关备案的海关合同备案帐的帐面数出现小的差异,表明企业上报海关部门备案的料件构成与企业产品生产实际所需的各种材料基本相符,表明企业上报海关部门备案的材料单耗与企业产品生产对各种材料的实际消耗数量、重量基本相符,表明企业海关合同备案的材料自然损耗率与企业库存材料的正常损耗基本相符,这完全属于正常情况,海关检查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找麻烦的,可不做任何帐务调整。当然,如果企业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说明产生这种小的差异确实属于向海关上报的料件构成、或是海关备案的生产某种产品耗用的材料消耗定额、或是海关备案的进口料件自然损耗率与实际不符所致,也可以从实际出发及时对海关备案的料件构成、材料的单耗、材料损耗率进行适当的调整。
3、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出现严重差异表明海关已出了问题
今后海关进行检查,企业的海关六套仓库帐是检查的主要内容。海关人员将检查海关六套帐是否按照海关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检查海关六套帐的数据是否有合法、真实、完整、准确的原始单证,检查海关六套帐的帐面数与仓库存货实存数是否相符,检查海关六套帐与
会计存货明细帐帐面数是否相符,检查海关六套帐帐面数和仓库存货实存数与海关合同备案
数是否有严重的差异。如果海关人员在稽查中发现没有建立符合海关要求的海关六套帐的企业,或是发现海关六套帐和企业仓库实存数与企业海关合同备案数有严重差异的企业,将按照海关稽查条律进行处罚。
六 、 切实解决好海关六套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的严重差异是防范海关不出问题的有效手段
同一时期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帐面数与同一时期企业海关合同备案帐帐面数出现严重差异,属于失常情况,表明企业在海关方面已经出了问题,处理得不好将要受到海关处罚。下面就两者出现严重差异的原因及解决这种严重差异的途径和手段,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企业海关合同备案的料件构成、料件单号和材料自然损耗率与企业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由于企业海关合同备案的料件构成与实际产品生产对各种材料的耗用品名、规格严重不符,企业海关合同备案的材料单耗与生产某种产品对某种材料的实际耗用量严重不符,以及企业海关合同备案的材料自然损耗率与库存原材料自然正常损耗严重不符,而且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在海关合同备案的料件构成、材料单耗、材料自然损耗率企业又长期不作调整,以致仓库存货的实际数与海关合同备案计划数出现严重差异。这是目前有些企业在海关出问题的最普遍现象和最主要原因。属于此类情况,企业应十分认真地搞清某产品生产所耗用各种材料的构成,十分认真地搞清生产某种产品各种材料的消耗定额,十分认真地搞清企业各种材料正常的自然损耗率,企业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及时调整海关合同备案的料件构成、材料的单耗和材料损耗率,使其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当然,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与海关合同备案帐已经出现了严重差异,数量相当之多、重量相当之大,欲通过对海关备案的料件构成、材料单耗和材料自然损耗率一次性的调整而使两帐已出现严重差异其绝对值很大时,思想上高度重视,手段上要采取多种手段、多种方法、多种途径、分阶段、分步骤的家已逐步解决。
(二)、产品生产发生的各种原材料耗用会计核算不真实
有的企业对产品生产所耗用的各种材料,不是按车间实际发生的原材料领料单计算“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则是会计人员凭主观想象去估计材料的耗用。这种虚假的材料耗用,致使企业产品的虚假、仓库实际库存数的虚假和海关仓库存货实物帐的虚假,即使其与海关合同备案的材料构成、材料单耗、材料损耗率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较长时间不作处理,也会使仓库存货实际数与海关合同备案数产生严重差异。
属于(二)、(三)两种情况引起的仓库存货实际数与海关的合同备案数产生严重差异,企业必须遵循海关法规、税收法规的真实性原则和会计法规的客观性原则、历史成本原则,企业的“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必须以产品生产实际耗用的各种材料为准,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三个成本”计算公式对成本进行合法、真实、准确的计算。税法规定的“三个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1、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 本期产品成本=本期生产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3、 本期主营业务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产品盘存-期末产品盘存
